27 February, 2008
江丕盛﹕誰需要玉女?

【原載《明報》2008 年 2 月 27 日】

江丕盛﹕誰需要玉女?——與梁文道先生商榷

梁文道先生就藝人性愛自拍事件在《明報》發表了逾3000字的〈誰需要玉女?〉長文(2008年2月17日),暢論「玉女」形象及其破產問題。

  依梁先生看來,對女藝人的是非對錯的一切指控反映出「一種群體受騙的情緒」。問題的關鍵在於女藝人的「玉女」形象,「玉女」謊言的戳破使大家有被「蒙騙的 感覺」。對該事件的指控,以及難造出的新聞都是為了說明所「受到的傷害是真的」。他進而指出「玉女」形象總是一種「無慾之女」的想像,是父權社會中的處女 情意結,是一種「性慾對象」的塑造,以滿足征服欲望和教化快感。龐大的市場正說明了「『玉女』也必定是種極有誘惑力的性慾對象」。

 梁先生文筆辛辣,見解獨到,想像尤為豐富。「玉女」實為慾女,「無慾」即是淫慾,「性挫折」者在這一連串的事件「看似受傷,但他們其實是很快樂的」。梁先生的「等號」隨意施放,要有什麼,就有什麼。這種文章很有娛樂性,也大有市場,本來可以不必當真。但此文既收入《明報通識教育網》,筆者認為有必要就「誰需要玉女?」這一重要的問題與梁文道先生商榷。

 先生撰〈誰需要玉女?〉目的是什麼?

  不少人一面罵,一面看,口中不齒,眼裏淫褻,這是眾所周知的。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正是人性的軟弱和虛偽。關鍵在於,是否談論對錯是非的人都如是?是否這 藝人事件與性教育、性價值觀毫無關係?是否人性有軟弱有虛偽就毋須再談道德教育?是否撒過謊的父母就沒有資格或責任教導子女誠實?

  究竟梁先生撰寫〈誰需要玉女?〉的目的是什麼?是想指出誰敢要求乖乖女誰就是大淫蟲(取以學校作背景的故事真是用心良苦)?是想指出「怪異的不合常理的處 女形象」?(為何明顯歧視處女?為何27歲還是處女是「怪異的不合常理的」?)是想指出誰敢作玉女誰就會成為「極有誘惑力的性慾對象」?(難道玉女有罪, 免不了受性騷擾?難道不要讓人奪得貞操,就要先失去貞操?)還是想指出「玉女」是虛幻的,只有慾女才是真實的?(天下烏鴉一般黑?)

  作為資深的文化人,梁先生想來不會以為只有一個文化現象、只有一種文化詮釋,更不會一竹竿打遍天下人。他應該不會忽略在對女藝人的指摘中有不少家長、女 性,而在男性中也有他所尊重的蔡子強先生,「為人之正派誠懇總令我自慚嚮往,其觀察之銳利獨到則是有目共睹」。不會忽略在對藝人的指摘中有不少是真正欣賞 愛護女藝人的粉絲,也有根本不認識女藝人,只就事論事關心公共價值的普通市民。他更不會不知道在粉絲中有不少中小學生,在親友、師友與朋友之間經常有要注 意玉女形象的善意勸導。這些人以最實際的行動和最深切的關注來說明社會顯然需要玉女,說明龐大的玉女市場並不都是麻甩佬,說明玉女形象肯定有其正面的社會 意義。問題的關鍵不是玉女形象是否有正面的社會意義,而是梁先生為什麼刻意漠視它。

 社會顯然需要玉女!

 梁先生認為,錯誤不在藝人而在於藝人的「玉女」形象,因此「玉女」形象破產問題的研究才「更有益於社會整體」。依照這種邏輯,錯誤當然也不在政客不在商人不在公務員,而在於社會加諸其上的「公正」、「信實」、「廉潔」等「怪異的不合常理的」形象,在於一種「高尚」、「無慾」、「純潔」的社會想像,在於「為什麼在21世紀的香港,(這形象)仍然如此重要?」

  「玉女」形象固然是社會的需求、構造和賦予,但同時也是藝人的接受、承擔和責任。維護這形象是藝人的最基本專業道德。「難道我們應該要求一名藝人和他的性 伴侶要考慮自己私下性行為的『公眾影響』嗎?」我相信任何一個演藝機構的老闆或藝人都可以毫不含糊地回答梁先生的這一提問。

 誰需要玉女?社會顯然需要玉女!敢問梁先生,在一個完全沒有玉女的社會中,家庭會是怎樣?青少年又會是怎樣?

 作者是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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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ed under by Clement 李銳華 at 1:1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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